北京中医药大学
京中继教院〔2018〕4号
为了保证38365365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对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做如下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专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其所报专业应与其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报考中医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六、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按教育部、卫生部相关文件执行。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专升本新生报到时必须出具相关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北京中医药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7月4日